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文化 > 廉政建设
党群文化
廉政建设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1年纪监审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3-23  |  【打印】 【关闭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广州能源研究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联系中科院和广东省院地合作新高地的形势,为“创新2020”顺利实施,服务研究所发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研究所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从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高度,做好三个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工作,为建设改革创新和谐奋进的研究所,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开局和能源科技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一、 落实工作计划(3月)
  根据中科院、两院纪检组以及广东省纪委的要求,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我所今年的纪监审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
  二、 加强宣传教育与学习,明确制定与落实宣教计划(全年)
  1、 党委中心组进行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1次
  2、 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讲党建理论或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各1次
  3、 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至少2次
  4、 组织学习传达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或院纪监审工作会会议精神2次
  5、 所纪委召开会议布置工作4次以上
  6、 纪委书记与新任中层干部和科研骨干进行廉政谈话
  7、 积极参加院及分院组织的各类廉政教育会议与学习
  三、 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7月—9月)
  根据广州分院党组的要求和研究所的实际情况开展2011年研究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围绕“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法规观念和纪律意识”主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及院里有关部署。
  四、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4月-7月)
  1、 与分院商定时间,领导班子与分院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 4月所党政负责人与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 7月,在科研团队调整完成后,所党政负责人与科研骨干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要将与实验室和管理部门签订的廉政责任书内容进一步具体化,使之更具针对性,并把课题经费管理责任落实到团队负责人中去。
  4、 环能公司改革完成后,所党政负责人与所办企业领导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5、 加强关键岗位监督。重点做好管钱管人管物等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考核,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
  6、 建立并完善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包括个人情况表、每次的个人收入申报表、重大事项报告表、礼品登记、培训记录以及签订的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五、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年)
  今年我所监督检查重点领域包括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道德、技术转移(产业化)、基建和采购五大领域,形成各大领域的重点检查内容与检查程序。
所纪委计划在全年分别安排对五个领域的所内自查工作。每次自查都将按严格的程序:出检查通知、形成详细的安排、落实参与检查的人员、形成详细的报告与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
  六、深化内审工作(全年)
  1、总结往年内审的经验与不足,调整内审重点内容,强调对课题经费使用是否合法合理的过程检查。
  2、完善内审程序:每次审查前出通知、形成审计总结与整改报告。
  七、加强廉洁自律,开好民主生活会(12月)
  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会前充分听取来自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
  八、 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全年)
  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验室的工作情况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问题,及时处理。为所里创造良好经济秩序,保护干部,促进稳定和谐上台阶。
  九、 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年)
  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使之更加符合中心工作的发展。建立健全基层纪委工作制度及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并积极参与分院及院组织的调研工作。
  1、 新建《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2、 完善《广州能源所党委会制度》、《所务会议制度》、《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形成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3、 完善并监督落实所长接待日制度
  4、 完善所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公开包括重大决策、科研管理、人事教育、资产财务、综合管理、制度与监督等6大类内容
  5、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机制
  6、 建立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7、 建立完善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工作机制
  十、加强纪监审队伍建设(全年)
  1、落实专职从事党务和纪检以及审计工作的岗位人员
  2、积极参加国家、院、省组织的各类纪检监察审计培训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11089167号-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电话:020-87057639(办公室) 87057637(科技处)
传真:020-87057677 E-mail:web@ms.gie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