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研需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集成技术中心欲购买可燃固废热解气化-旋流燃烧系统两套。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前来谈判。
一、采购方: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可燃固废热解气化-旋流燃烧系统
三、项目概述:
1、 项目性质:
(1)本项目为采购方实验设备。
(2)采购范围:
a) 可燃固废热解气化-旋流燃烧装置:包括可燃固废进料器,热解气化室,旋流燃烧室,空气预热器等;
b)烟气净化系统:包括喷淋吸收塔、循环水冷却器等。
2、 项目地点: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大学”城镇矿山” 研究院。
3、 设备运行条件:
a) 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b) 动力电源:220V/380V 50Hz AC。
4、服务范围: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试制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加工,并负责(但不限于)装置加工、软件制作、现场装置调试、装置操作手册提供、人员培训等。
5、中标方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四、技术要求:
1、可燃固废热解气化-旋流燃烧装置热解气化室耐温不低于1200℃,旋流燃烧室耐温不低于1400℃,装置外壁温度不高于80℃;
2、各设备、管道及管道与设备之间应保证密封连接;
3、可燃固废热解气化-旋流燃烧系统的设计、供货、检验、验收,应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4、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表面焊缝平整、美观;
5、配套软件界面友好、易操作;
6、可燃固废原料进料量不小于5kg/h。
需按本单位所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加工,因技术保密要求,有意向单位请向联系人索取相关设计图纸。
五、工期要求:
期望到货日期:2016年3月30日之前。
六、质量保证措施
中标方应提供技术符合要求、设备符合规范、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和成品,保证项目一次验收合格。
本采购装置质保期至少为1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已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
2、从事加热炉制造经验5年以上,且有相关加热炉方面的自有技术或专利者优先;
3、投标单位具有工程设计证书(甲级)优先;
4、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达到3A级优先;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及备品备件耗材库;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 投标单位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其他证书复印件
7、 质量承诺书
8、 售后服务措施
9、 财务报表与业绩列表
10、 报价表及报价说明 (应详细列明每类配件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及所有配件总价,还应包括生产制造周期,保质保修期和运输安装费用等)
九、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生物质能源大楼606
截止时间:2016年2月22日17:00
联系人:顾菁
电话:020-87013240
E - mail:gujing@ms.gie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