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1-19 | 【打印】 【关闭】
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是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旨在吸引、选拔一批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资助对象为有意向进入中科院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2017年拟资助50人,资助标准为20万元。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进站做博士后的基本要求,申请时未进站(2017年3月10日之前没正式进站),且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请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2、34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之后出生)。
3、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4、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5、外籍(境外)人员须全职在站不少于2年。
6、涉密项目不能申报。
7、当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不可重复获得。
二、申报流程
(一)2017年2月20日至3月10日,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里注册填报。
(二)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位材料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
1、纸质申请书(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里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与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和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同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登陆“联合资助”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二(二)”中的材料按照顺序分别装订成2册,证明材料应加封面和目录。
三、其他
1、“联合资助”和“博新计划”可以同时申请,且申请“博新计划”的人员,不占“联合资助”的分配名额。未获得“博新计划”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参与“联合资助”评审。
2、请有意申请者于2017年3月1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人事教育处(以投递日戳为准),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命名方式:申请人姓名+合作导师姓名)发送到qinxx@ms.giec.ac.cn。逾期未提交材料者,我们将视为自动放弃。我们会在3月15日之前告知大家单位遴选结果。
四、请各研究室着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物色优秀博士毕业生申请“联合资助”。欢迎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有志青年,借助“联合资助”平台,到我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联系人:覃老师;020-87057620;qinxx@ms.giec.ac.cn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510640
人事教育处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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