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奖励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5-03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部门:
2016-2017年度的“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奖励金”评选活动现已开始,希望各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及年轻科研、支撑、管理人员参加评选。
一、候选人员资格
1.“工藤奖学金”推荐人选范围为本所所有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博士生及2017年春季毕业生,不含2016级硕士生和延期毕业的博士生)。
2.“工藤青年奖”推荐人选范围为我所35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的截止至2017年4月1日入所满一年的年轻科研、支撑、管理人员。
二、奖项设置
工藤青年奖:(按符合条件的15%测算)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11名。
工藤奖学金:(按符合条件的15%测算)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21名。
三、推荐及评选程序
1. 各候选人填写《2016-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奖励金推荐表》(附件1),交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按照模板(附件2)打分。
2. 将推荐表及打分表交人事教育处邹文秀老师。
3. 人事教育处审核候选人材料,根据《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青年职工综合测评细则》(附件3)对候选人打分,在所内将候选人简况进行公示。
4. 提交给我所“研究生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5. 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
四、评选原则
1. 按照《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基金会章程及管理条例》,每位候选人限报一个奖项。
2. 请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各等级奖的候选人,按本部门符合条件人数(包括研究生和在职职工)最高30%的比例推荐。请详细填写表中各项以及从2016年4月1日到2017年3月31日间突出的表现与业绩。请于5月11日前将填好的表格交回人事教育处邹老师,过期不再受理。
3. 请候选人同时上交科技成果列表和发表文章首页、接收函、专利授权书和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作为评选附件。接收函须实验室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以上科技成果证明候选人须排名前二方为有效,且前一年已经申请统计过的科技成果今年不再计算作为有效证明,即前一年评奖时使用收录的论文不得作为今年的科技成果再次使用。
附件1. 2016-2017年度工藤奖励金推荐表
2. 评分模板
3.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青年职工综合测评细则
4. 优秀学生评选课外加分项目
研究生部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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