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固废清洁热处置系统余热利用设备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0-09 | 【打印】 【关闭】
因科研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集成技术中心欲购买有机固废清洁热处置系统余热利用设备1套。依据相关规定,决定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前来谈判。
一、采购方: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机固废清洁热处置系统余热利用设备
三、项目概述:
1、 项目性质:
(1)本项目为采购方有机固废清洁热处置系统示范工程的配套设备。
(2)采购范围:
a) 余热回收装置:换热器、风机等;
b) 安装材料:安装所用各类管材及零部件等。
2、 项目地点:XXX。
3、 设备运行条件:
a) 环境条件:高温、高湿、高盐雾;
b) 动力电源:220V/380V 50Hz AC。
4、 服务范围:投标人以招标人所交付的技术文件为依据进行设计和加工,并负责(但不限于)装置加工、现场装置调试、装置操作手册提供、人员培训等。
5、 中标方必须自行完成本项目,不得转包。
四、技术要求:
1、余热利用设备主要包括:热烟气换热器、风机、阀门、管道等。
2、技术规范:各性能参数应达到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较严要求。
3、在高盐度、高湿度工作环境下具有连续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4、需按本单位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配置加工,因技术保密要求,有意向单位请向联系人索取相关设计图纸。
五、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六、质量保证措施
1、供方应提供技术符合要求、设备符合规范、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和成品,保证项目按时验收合格。
2、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垃圾处理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等过程全面负责。
3、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4、供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招标方机组通过72小时试运后12个月。应实行质保期内的无偿修复(非人为损坏)和零件配制。质保期后应满足招标方对产品的技术咨询和零件的供给(有偿)。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已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单位为具有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热解气化燃烧技术相关热能设备制造经验。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及备品备件耗材库。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 投标单位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
4、质量承诺书。
5、售后服务措施。
6、报价表及报价说明 (应详细列明每类配件名称、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及所有配件总价,还应包括生产制造周期,保质保修期和运输安装费用等)。
九、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节能与环保大楼A301a
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 17 日17:00
联系人:王亚琢
电话:020-87013240
E - mail:wangyz@ms.gie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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