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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源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2-04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部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我所广大职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1.实行弹性工作机制。上班时间调整为2020210日(星期一)。疫情防控期间,各研究室、职能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暂不要求统一集中工作。鼓励错峰上岗,居家办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部门值守人员,原则上每个部门值守人员不超过日常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职能部门采取轮班制,办公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在家工作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倡导网上办公,管理部门公文的收发审批,尽量通过ARP、邮件、视频会议、微信等方式进行。 

  2.做好学生延期开学各项工作。为避免人群聚集,所有学生224日前不得提前返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导师及所在研究室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部,经研究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响应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返所。返所后严格按研究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管理。在中国科技大学代培的研究生按照中国科技大学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3.加强从外地特别是从疫区返回人员的管理。各研究室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返岗人员按要求登记信息,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关注部门人员身体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凡是假期内有湖北接触史、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接触的人员,要自行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及办公室报备,无异常情况的,方可返岗上班。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返回研究所,返程时间另行通知。离退休人员、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不建议到所办事或办公。 

  4.严格落实在岗人员身体状况检查。物业中心安保人员要严格对入所人员进行测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研究室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向办公室报备,立即回家观察休息或到医院就诊。每位人员均有义务向研究所如实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状况、接触史,不得瞒报。 

  5.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及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不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会议室原则上停止使用,确需组织会议和集体活动的,需经主管所领导同意,所务会审批。会议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人员实名登记,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所有会议一律不提供会议服务,会议严禁使用公共水杯,均使用瓶装矿泉水。健身室、离退休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关闭,所科普馆停止各类接待。 

  6.加强用餐管理。实行分散就餐,鼓励自带盒饭用餐。餐厅采取盒饭(简餐)形式供应,以部门为单位集中预定并领取,做好登记、统一支付。 

  7.强化个人和办公场所卫生防护管理。所有返岗上班人员一律要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在岗人员原则上在所属办公区域开展工作,不允许串岗和集聚,见面不握手,人与人保持安全距离。确需面谈的,需在通风良好区域进行,并做好防护和消毒。 

  公共区域(包括门厅、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等)由物业人员完成每日多次全方位消毒,各办公室区域要做好通风、消毒,由办公区工作人员自行完成。每次电梯乘坐人数不超过4人,鼓励步行楼梯。研究所将尽力为返岗在所工作人员提供口罩,但因医疗物资紧缺,为避免口罩短缺,返岗工作人员需自备口罩,并科学节约使用。 

  8.严格宿舍管理。物业中心要对进出人员严格测温、登记,未按研究所规定的返岗人员一律不得入住宿舍。 

  9.做好出行防护工作。讲究公共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途中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鼓励步行或驾驶私家车上下班。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因公出差,确需出差的,所有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所领导审批。 

  10.加强外来人员和出入车辆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应减少与外来人员会面,取消各类公务接待。进入所内人员均要进行测温并登记,所有车辆要停车接受对车内人员的测温,体温异常(超过37.2℃)者不得进入。谢绝外来人员入所访问,为我所提供服务保障人员入所的,严格进行问询登记制度。暂停办理来所访问、实习等人员审批手续,已办理审批的访问、实习等人员,另行通知来所。 

  11.纸质审批单实行统一收发,内部传递。(1)各职能部门在生物质能源大楼一楼前台设置审批单收发筐。(2)经办人按照审核部门,将相应审批单放入筐中,并在审批单首页另纸备注审批流程及经办人联系方式。(3)审核部门每日收取审批单,并在审核后依次传递给后段审核部门,后段审核部门审核结束后及时通知经办人到生物质能源大楼一楼前台领取。 

  12.人员招聘、入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等手续。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岗位评聘及所有公开招聘工作。如确需尽快组织的,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组织答辩评审工作。对于已完成入所答辩评审、尚未入所报到的非在穗人员(包括在编、编外、博士后),推迟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报到时间将根据全国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13.出访来访。暂停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出访批件审批,已经获批的一般团组,尽量推迟或取消出访。必须执行的出访任务和已经在外执行出访任务的团组,须提高防范意识、注意日常防护,并提前到达出入境口岸接受检查。及时向单位通报在外情况。原则上不主动邀请国外及境外机构人员来访。对重要来访和已批准同意接待的来访,要表示积极欢迎的态度,并做好相关人员的防护工作。 

  14.项目申报与评审。涉及所内评审的项目,采取函评方式组织评审,暂时不组织现场答辩评审。 

  15.零星工程管理。除必要、紧急的维修工程可由物业公司实施外,暂停各园区所有零星工程改造项目,其他外来施工人员禁止入所。 

  16.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所人员通过主流媒体了解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科学院、省、市工作要求,从我做起,严于律己、科学防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正面宣传、积极应对疫情。 

  17.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及时总结宣传干部职工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事迹,激励党员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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