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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源所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5-21  |  【打印】 【关闭

  

 

5月20日,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中组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0〕21号)的文件精神并认真学习和布置贯彻落实。研究所党政领导班子、党委委员、中层干部及团队中心主任等共16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陈楚荣同志主持。

为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的学习培训在先、严格贯彻执行、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所党委专门召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会。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

陈楚荣围绕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时代背景,从干部提名制度、考核评价机制、竞争上岗制度等方面为大家详细解读了中组部关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若干规定。他强调,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研究所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研究所要借此契机,结合所内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内部监督条例。

最后由吴创之所长和陈楚荣书记布置了本次学习与深入贯彻落实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所级领导和人事处长完成“四项监督制度”自我测试之后将由所党委组织在中层干部范围内组织下一轮的测试,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学习情况检查。同时要求所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内部的学习,并在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基础上,结合中组部和科学院对干部任免的要求,组织出台我所的具体操作办法,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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